第六章:闲王

等到马车再次离开朱雀大街,声望值已经增长到五十三了,夏煜简直乐的合不拢嘴。

要不是怕被上官月心和九凤说有毛病,他真的还想再拐回去一趟。

不过想想,要是再来一次,效果肯定会再像前两次那样,百姓们说不定就要要直接动手了。

然而,夏煜不知道的是,他的一个决定,刚好避开了一场袭杀。

街道上,空气中参杂这血腥味儿,九凤驾着车,鼻尖抽动,朝着两侧民房看了几眼,再次专心驾车。

在这条街道侧边的巷子里,一众杀手的尸体随意摆放着,等到马车远去,黑衣人再次出现,并且跟了上去。

此时城外,去往闲王府的道路上,正在爆发这激烈的战斗。

一方黄色锦衣蒙面,一方衣着朴素充满江湖气息。

两方交手,刀剑相应,鲜血飞撒,

但很快那帮江湖中人就落了下风,被蒙面人围了起来。

“坏了,我们上当了,这是那狗皇帝故意引我们来的。”

“你们到底是谁!”

听到人群的中的吼声,锦衣当中走出一黑衣蒙面人,他扫视众人,从腰间拿出一块金色雕龙令牌,

“大夏金龙卫!奉陛下旨意,所有武林中人擅闯皇都,杀无赦!”

杀无赦!伴随着这三个字落下,锦衣金龙卫齐齐动手杀向中间那群人。

他们来自江湖,为了一个已经成为传说的存在,汇聚到这里,不成想却是中了圈套,个个身死当场。

不久后,随着最后一个江湖之人倒下,鲜战斗结束。

随后金龙卫处理尸体,将道路上鲜血掩盖,隐藏了所有战斗痕迹,离开了这里,四周再次恢复原样。

直到夏煜的夏煜马车到来,

“喂,臭丫头,你到底认不认识路,都走这么远了,还没到。”

马车停下,夏煜有些不耐烦的问道,从出城到现在他们已经走了半个时辰了。

“快了,再有半个时辰就到了。”说话建,九凤一只注视着不远处一段枯木,有树枝掉落在一旁,截面很是整齐。

“什么!还要半个时辰。”

夏煜相当意外,你确定这是封王,不是发配?他知道自己的王府在郊区,可这也太郊了吧。

“还不是你自己要求的非要雾隐山!”九凤撇撇嘴,再次挥动手中马鞭。

额,

听了九凤的话,夏煜才想起,确实有这么一回事儿,包括讨封闲王,讨要雾隐山府邸,都是自己前身自己要求的。

好像是,皇都醉仙楼的花魁出的给自己出的主意,说什么雾隐山离皇都原,方便他们……嗯~

夏煜打了一个冷颤,那花魁一听就不是什么好鸟。

想要远离皇都,随便东南西北,大夏七州三十一郡,那处封地不比雾隐山离皇都远。

这里有必要说一下,大夏国所用的地方制度,类似于夏煜穿越前所学历史中封建王朝中的汉朝到三国时期才采用的州、郡、县,三级制度。

大夏分为七州三十郡,每郡又分若干县,当中不乏有他的皇弟以及一些叔伯,异性王的封地。

按说他的前身其实早在一年前就可以封王,拥有自己的封地了,甚至当时夏皇已经拟好圣旨了。

不过后来殿议时,却遭到了群臣的反对,原因有三,无德、无才、民间无威望。

夏煜脑中对这件事记忆深刻,他清楚记得,这三条反对理由就是礼部尚书,裴新岳那老头先喊出来的,这也是他后来和那老头杠上的主要原因。

因为封王不成,前身在往后的一年里做事更加放肆,三天两头就有人上奏参他,后来更有人直接面圣告御状。

前身并不知道过程,反正结果就是告御状那人被下了大狱。

这道不是夏无极昏庸,刻意偏袒他,只因为那人的壮词是捏造的,是有人故意在后面推波助澜故意借那人之手陷害前身。

不过这件事在民间却没有传开,人们只觉得因为前身是当今皇帝的儿子,所以才会没事,这也是百姓憎恨、厌恶他的一个主要原因。

御状风波过后,前身更加变本加厉,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报复,报复那些胆敢诬陷他的贱民。

后来直到一个月前,太子事发被打入冷宫,前身才收敛下来。

太子,乃是他前身的同胞亲兄弟,两人都是几年前已故皇后的儿子,也正是因为他们尸嫡子,加上皇后突然几年前身死,夏无极念旧,才一再纵容他。

一个月前,东宫突然传来消息,太子在酒后误杀了太子妃,这一事情,引得朝堂震动,当朝宰相,方承恩更是直接在朝堂之上给了太子两个耳光,因为太子妃是他的女儿。

因为这件事,夏无极大怒,降职废了太子,将其打进了冷宫。

在得知自己亲大哥被贬冷宫之后,前身生怕那天自己也变得和大哥一样,往后这一个月都非常安分,只是偶尔去了几次醉仙楼。

然后便在醉仙楼花魁的忽悠下,向夏无极讨要了闲王的封号,以及雾隐山的府邸,先要离开自己便宜老爹的视线。

今天上午,夏无极因为经不住前身的软磨硬泡加之将太子打入冷宫对皇后的愧疚,便答应了他的要求,降下圣旨封其闲王。

再往后,午宴时他便又被自己的好二哥下了药,送不到了储秀宫,不过动手下药的人没什么经验,下的剂量太大,前身因为常年沉迷酒色,身子早就被掏空了,所以在服药之后,没过多久就死了。

也因此便宜了夏煜,就连好二哥的的阴谋,也变成也一波福利,只不过……哎,不提了,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闲王……”

夏煜掀开马车帘子,看着远处匆匆划过的群山,心中默念,虽说前身被花魁忽悠有些好笑,但这闲王的封号,却也正合了夏煜的意。

不与世争,闲散无忧,做个闲云野鹤,虽在异世,这样的生活也挺好。